2011-12-08 15:43:45
“朱、未”本一字“制”义非“修枝”
作者:谭俊江
甲骨文“朱”、“未”二字有同形的情况(如图)。但因被认为各有其义,所以被当作不相干的两个字看待。“同形”只被看作是偶然的“书写现象”,没有引起足够注意。
但如果“未”指“木中”,情况会怎么样呢?
《甲骨金文字典》释末:“本指木下,末指木上,朱指木中。”既然“朱”指木中,“未”也指木中,字形又一样,那么“朱”、“未”当初就应是一字。
为了拓宽思路,寻找“不同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以便更有理据地分析问题,我们引入“制”字。
解释“制”字词义由来的过程,也是佐证“朱未同字”的过程。
小篆 “制”字左边是“未”,右边是“刀”。
《说文》释“制”:裁也。网上字典释“制”:会意。小篆字形左边是“未”,右为刀。“未”即有滋味,乐于裁制。本义:裁断;制作。
不论“裁”还是“制作”,都没有说明由来。
日本学者白川静(笔者对其释“告”之“口”为“祝咒之器”十分赞同)释“未”时有如下观点:象形,形示枝叶茂盛之树。将此伸展之树枝用剪刀剪去整形,谓“制”??此朴行┑览恚环鲜导?。与上古先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可不是给树枝整形,而是裁制木材,以便搭建遮风避雨的房屋和生活必需的器具。
裁制木材用的是树木的哪部分呢?是去掉本末(根梢)的“木中”(未)。正如小篆其字——刀加于未。但要注意的是,只有当“未”作“木中”解,亦即株干(朱)时,“制”字之义才能符合历史真实。所以从“制”的字形词义看,“未”字也应该是“木中”且与“朱”同义。这样解释既符合逻辑,也符合实际。
而如果将“未”作“象木重枝叶形”解,则“刀加于未”(小篆制)就只能得出“修枝”这样似是而非的解释了。
朱未一字。初指木之株干(应为株字初文),又指木中之位(后因此义引申为否定副词和滋味之味),兼作地支第八。一开始意义区别微妙,后来逐渐分化,使用心态也日益不同。在表株干之义时,易与实物联想。书写变化不多。而由于字词的不断丰富和引申义的喧宾夺主,木中之义渐失用武之地(成为个别人物知识库里的高山流水)。失去了与具体事物的联系和制约,表此义的未出现了较多的书写现象。到金文时,朱未正式分家。
于是人们不但忘记了“未”的本义,也忘记了“未来”之“未”与“滋味”之“未”的由来。对“制”的正确理解也失去了字形上的依据。
有意思的是,“制”字隶定时出了点“小情况”:隶定者没有老老实实地依据小篆“制”进行隶定,而是既“莫名其妙”又半遮半掩地把“朱”字扯了进来(参见楷字制)??蠢戳ザㄕ咭踩衔?ldquo;制作”之事应与株干(朱)有关,而不应与“枝叶”相连。不过这是因为当时的人们已经不知道“朱未本一字,未义即木中”了。否则即可直接隶定(当然要先把左边讹变了的未字改正才行)。
关于“朱喻红色”的由来,笔者观点如下:
“朱”为“株”字初文。株干切面为圆形,所以“珠”便找到了“朱”这个读音相同,又有圆形联想的字来假借。又因“古多重赤色珠,故朱(珠)得有赤义”(商承祚语)。
综上所述,“制”是加工木材的意思。字义来源由“未”与“刀”相合,会“以刀制未”即用刀裁制木中(未)即株干(朱)之义。说明“未”、“朱”同指“木中”亦即“株干”。加之甲骨文“朱、未”同形,似为一字。而“制”字的字形词义进一步佐证了“朱、未”同字。
结论就是:“朱、未”本一字,“制”义非“修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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