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0 09:53:25
据桥山出土的仰韶文物表明:远在新石器时代(前40—前21世纪),黄陵的先民便在这里劳动繁衍生息,与自然界进行着艰苦的斗争,创造了原始氏族公社文化。
夏、商(前11世纪)时,黄陵属桥国领域。
西周(前11世纪一前771)时,黄陵无建置,称白翟地后为晋国占据。
东周(前770—前256)时,属晋,周安王骄二十六年(前376)韩、赵、魏分晋后属魏,魏置上郡。周显王扁四十二年(前327)魏与秦交战,败纳上郡十五县于秦(黄陵属十五县辖区之内),当时无建置,属秦上郡。
秦,实行郡县制后,此地置上郡。据《中部县志》载:“秦置上郡阳周,即翟道县。”
西汉,始设翟(狄)道县。据《中部县志》载:“翟道在中部西北四十里有余地。”(即今仓村附近),属左冯翊辖。
王莽新朝(公元9年)时,将翟道县更名为涣县,县治仍设翟(狄)道县。
东汉初恢复翟道县,旋即撤销,辖地归属北地郡下辖之县(今耀县)。灵帝中平六年(189)以后,上郡、北地郡等被匈奴占据,郡县俱废,此地无建置。
西晋时,此地无建置。大夏国赫连勃勃占据此地,以秦州剌史镇杏城(今南城村)。
东晋(384—386)时,后秦、姚秦在县东部故城(今侯庄乡故城村)设中部县,在中部县城设中部郡,后废。
北魏,正平元年(451)于杏城设北雍州,中部郡、中部县,在西部复设狄道县。太和十五年(491)改北雍州为北秦州,复设中部郡,治所设中部。孝昌二年(526)更北秦州为北华州,中部属西魏敷州,西魏大同九年(543)迁往杏城。西魏废帝三年(554)改北华州为敷州,领中部、敷城二郡。中部(狄道县)县制未变。北周(557—589)时,狄道县制撤销,辖地归中部,治所在杏城。
隋,开皇元年(581),因避讳文帝父杨忠之名,改中部县为内部县。三年(583)废中部郡,县治设杏城,属敷州辖。大业三年(607)属上郡,县治自杏城移于今址。
唐时实行道、府、县三级行政制,武得二年(619)七月于中部县址设坊州,属关内道,治所置上城。同时将内部县恢复为中部县。天宝元年(742)改设中部县。十二年(753)十二月分宜君县西北部(今建庄川流域)设升平县。乾元元年(758)复改中部郡为坊州,治所设中部县。宝应元年(762)撤销升平县制,后复设,此时中部县制即袭魏、周、隋制。
五代,后梁开平三年(909)坊州归后梁,治所仍设中部县。中部、升平、坊州如旧。
宋,中部属永共军路,坊州治。
金,仍袭宋制,建炎二年(1128)置京兆路与鄜延路,中部属鄜延路坊州辖。
元,实行省、路、府、县四级行政制度,至元二年(1265)废坊州,中部县改属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延安路鄜州辖。
明,改旧制省为布政司,路为府,中部仍称中部县,属陕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延安府鄜州辖。建文四年(1402)由知县黄琮将中部县治置于隆坊,成化年间(1465—1487)将中部县治移于桥山下城。
清,中部县属延安府鄜州辖,雍正三年(1725)废府,中部属陕西省西乾鄜道鄜州直隶州辖。
民国初,中部县属陕西省榆林道辖,废道后直属陕西省长公署辖。1936年“西安事变”后,以马塔、北长墙、高松树一线为界,西为中国共产党领导苏维埃政府所辖,东为中部县属国民党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辖地。三十三年(1944)因轩辕黄帝陵寝所在,本县呈请国民党政务院批准,将中部县更名为黄陵县,县治设上城。
1948年3月黄陵解放,5月成立了黄陵县人民政府,隶陕甘宁边区政府黄龙分区领导。1950年5月整编后属延安专区领导,治所仍设上城,1953年冬始移下城(今址)。1958年12月黄陵、宜君合县,县治设桥山下城,仍称黄陵县。1961年10月黄陵、宜君又分设,县名未变,县治仍设下城。1968年9月改延安专员公署为延安地区行政公署,辖黄陵县至今。
更多精彩资讯,欢迎关注文化交流网 madiu.xppck.cn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文化交流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