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1 23:40:19
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其作品掀起了销售风暴。目前市场上莫言的实体书版权主要由作家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北京精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拥有。为了进一步争夺市场份额,三家出版商不忘利用各种途径进行自我推销。作家出版社和上海文艺出版社因莫言与他们分别在1986年和2000年就有过合作,在声明拥有其16部著作版权的前提下,强调他们和莫言有超过数十年的友谊,主打“亲情牌”。精典博维则因自己是唯一拥有莫言所有著作(已面市和未面市)版权和电子、影视推介权的出版商,打出“独家牌”。
10月22日,新闻出版总署、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和莫言作品版权方北京精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联合发布消息称,市场上的莫言作品并非全部都是正版。当天,精典博维在京召开莫言版权公告新闻发布会,称除精典博维外,国内只有三四家机构拥有莫言作品的相关版权,其余都是盗版。“对于版权乱象,莫言很无奈甚至愤慨,因为在他获奖后,有很多朋友都找到他要求再版,还发生了未经授权就进行再版或发布电子版的情况。”精典博维董事长陈黎明表示,莫言已委托精典博维帮助其维权,并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展示莫言亲笔书写的《维权委托书》。
针对精典博维与莫言签订的全版权协议,陈黎明还特地向记者解释了“全版权”的概念。“全版权包括电子版权和图书出版权。我们不仅签下了莫言所有图书的版权,包括莫言已经出版的小说、散文以及没有系统出版过的其他作品,还有评论、演讲集、散文集等。作品的延伸权如影视、戏剧改编的推荐权,以及其他出版社没有的电子版权和作品海外推荐权也包括在内。”
对于精典博维的声明,上海文艺出版社副总编辑曹元勇在微博上回应:“好事儿,支持尽快厘清莫言图书相关版权问题。但必须申明:上海文艺出版社拥有莫言作品系列(16种)的出版权。”这一说法也得到陈黎明认可,他表示,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销售的是莫言几年前授权的《莫言作品集》,共计16部作品。精典博维授权和作家出版社联合推出的平装本的《莫言文集》,共20部作品,含莫言没有出版过的4部新作品。其中与上海文艺重合的16部作品,则经过了莫言的认真修订。
然而,针对目前网络上莫言作品盗版电子书的乱象,精典博维表示,目前公司还没有将电子版权授权给网站,现在大部分网站都是侵权的,少部分可能之前跟莫言有过代理协议,还没到期。中文在线就位列“少部分”的行列里。早在莫言获奖之前,就已与其签订合作意向的中文在线,在其17K小说网站上特别设立了莫言专区,供用户下载及在线阅读。
“国家版权局已将莫言作品列入重点保护对象,坚决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一旦发现将大力查处。”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王志成对此呼吁道,权利人应将自身的权利梳理清楚,让大家了解权利授给谁了,期限有多长,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合作,实现共赢。观韬律师事务所主任韩德晶表示:“莫言对中国文学创作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遭受的权利侵害也是巨大的,我们想通过这样一次系统的、有计划的维权行动,净化文化出版市场,为繁荣我国文学事业作出努力。”
面对目前三家出版方的版权之“争”,一个关键点就是在三方与莫言签署的合同中,有没有重复授权的情况出现。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认为,著作权是一个集合性的权利,下面有很多具体的权项,权利人许可他人出版的时候有很多具体的指向,经??吹匠霭婧贤抵付ǔ霭嫔缭谥泄舐蕉喑な奔淠谑谟杓蛱宄霭嫒?,这个是专有出版权。所以是不是一个合法的出版,要看是不是在合同的授权范围之内,在授权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当然也会有作家不给某家出版机构专有出版权,给的是普通出版权,作家希望有更多出版机构出版他的书。这些出版商就会在市场当中有一些竞争关系,要靠自己作包装宣传。作者有权利自己授权。”张平进一步补充道。
与此同时,记者还了解到,如果从著作权的维护规范角度来说,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不要授权给太多家出版社,否则确实会发生“撞车”现象。由此看来,如果三方在合同中能处理好莫言每本著作专有出版权有效期的问题,就不会构成侵权。莫言作品的版权归属也是给大家提一个醒,作家在签署合同之前,应该对版权方面的法律及现有著作的版权归属有明确的认识。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很多纠纷是可以事先通过合同以及自己的权利意识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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