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1 15:54:27
今后,在武汉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有望享受更多便利,如申请公租房、使用公积金、子女异地高考等,65岁以上持证人还可免费坐公交。昨日,《武汉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在武汉市法制办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居住证“含金量”得到提升。
武汉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武汉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施行,至今全市共办理居住证310万余张,但约有155万人办证后不在武汉居住,导致公共资源浪费较大。同时,原《办法》提供10项便利服务,一些功能与流动人口需求不一致,导致主动办证意愿不强。
为此,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持证人依法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保,缴存、提取和使用公积金的权利,同时享有子女义务教育就读、在居住地参加中高考等基本公共服务。
同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便利服务从10项增加至14项。此外,享受武汉市民同等乘车、旅游优惠政策;申请享受公租房保障。65岁以上持证人还可免费乘坐交通工具。
根据办法规定,在武汉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自登记之日起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自愿原则,可到居住地或工作地受理机构申领居住证,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提出申请,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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