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9 11:00:5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办法》规定,对网络食品抽检采取“神秘买家”制度。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非一日之寒,应对传统销售形式的改变,“神秘买家”制度会有一定效果,但仅以抽样模式的改变,攻克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三尺之冰”恐难以凑效。
食品安全关系公共安全,当前食品安全问题严重是不争的事实。一些无良食品经营者无视监管,道德沦丧,出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追逐利润最大化,是网络食品经营中的害群之马。监管不到位,落实不力,有的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不善为、乱作为,地方?;ぶ饕逅枷氪嬖?是造成目前的食品网络销售乱象的主要原因。需要进一步强化各项措施,多管齐下,在落实上下功夫,特别是要运用法律手段。
在监管措施上,需要加大打击力度,落实严厉的追责制度,对不合格食品一经查实,则施以重罚。需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辅之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努力。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要及时公开相关抽检信息,把违法者“晒在阳光下”,列入黑名单,推上被告席,以告知消费者、告诫网络经营者,提升政府对食品营销监管的公信力。事实上,每一个消费者都是“神秘买家”,在消费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遭遇屡见不鲜。遗憾的是,以往很多消费者往往陷于投诉无门的境地,高企的维权成本、恶劣食品经营者以及动作迟缓的监管方等,均极大打击了人们维权的热情。引导消费者参与“神秘买家”之中,打一场人民战争,就相当于增加了巨大的监管终端。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面对职业道德失守的食品营销违法犯罪批捕起诉、对于负有监管义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进行查处,就是为维护食品安全拉起了一道“高压线”,划出了一道法律“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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