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2 17:29:17
这是我国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国家、社会、公民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责任,将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近日,《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发布,条例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国家、社会、公民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责任,将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有0至6岁残疾儿童约167.8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02%。每年新增0至6岁残疾儿童约19.9万人。
《条例》明确指出,国家将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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