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4 12:02:17
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9日下发通知,对新毕业大学生及高校教职员工的安居问题推出新政。3年内普通高校新毕业大学生或5年内985、211院校新毕业大学生免于资格审核住公租房,过渡期内执行廉租住房租金标准。
通知要求,在解决好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前提下,统筹安排部分公租房项目或房源,作为支持新毕业大学生安居试点项目,西安市本级大学生安居试点套数2017年不少于1.2万套。
据了解,新毕业大学生在1至2年的过渡期内,执行廉租住房租金(建筑面积2.89元/平方米)。新毕业大学生可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到公租房项目现场或住房保障部门指定地点直接办理入住手续。
对于拥有自有土地的高校,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配合高校建设公租房。高校公租房建成后只能出租不得销售,租金标准和准入条件由高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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