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5 14:17:18
近日,刚出台的《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范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提出,今年,经开区将对新建、改扩建村改居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实施意见》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服务方式、运营管理模式等内容,并提出了4项扶持政策措施:一是对新建的村改居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按每平方米1500元给予“以奖代补”建设补助,改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800元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对城市社区新建、改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租赁、购置、装修及设施配套等费用由财政全额承担。二是对已建成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社区老年人数,结合运营管理考核,每年给予5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运营补助。三是对户籍在本区的特殊困难老人、高龄老年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每人每月100元、200元和300元三个档次,实行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补助。四是对公建公营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根据社区老年人数,按照3~7名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核拨管理人员经费补助。
据悉,从2012年起,昆明经开区坚持以人为本、为老服务,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依托社区、整合资源,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启动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共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家、农村幸福院4家。昆明经开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区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逐步建立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社会服务组织为载体,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至“十三五”末,要实现60%以上的村改居社区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的目标。
更多精彩资讯,欢迎关注文化交流网 madiu.xppck.cn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文化交流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